河南:省旅游局联合检查组到新乡市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
11月11日至14日,按照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旅﹝2016﹞297号)文件安排,由省旅游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新乡市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四人,由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和郑州市、许昌市旅游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围绕“不合理低价”、超范围经营及旅行社业务广告、旅游合同、内部制度,星级饭店质监机构配备、投诉电话公示、投诉受理,A级景区经营秩序、服务质量、安全警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共抽查了5家旅行社、2家星级饭店、2家4A级景区。
从检查的总体来看,被检各企业营业场所整体秩序良好、在显著位置悬挂了证照、公示了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组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体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旅行社合同签订不规范、门市部签订的旅游合同与总社财务帐目未发现有相应的往来信息、有超范围宣传的内容;酒店房间防毒面具配备不足;景区内的安全提醒和温馨提示不够、个别商户出售的商品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等问题,省联合检查组下达了两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这次联合检查,促使各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做到安全有序,文明服务,有力保证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在旅游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级评价体系,诚信经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规范经营的同时广泛开展文明引导,宣传文明旅游,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秩序、文明的旅游环境。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