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在旅游旺季、各类节庆活动及小长假期间,县旅游部门积极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各类旅游活动举办地点、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对县境内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涉旅企业签定安全责任书,切实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单独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旅游安全及市场规范旅游执法大检查工作,加大对虚假宣传、无证经营、欺骗、强迫旅游者消费、合同不规范、使用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旅游经营活动,在旅游旺季组织精干力量,每月开展2到3次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黑导、黑车、无证经营以及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车辆调度等问题,督促景区及周边饭店、农家乐、社会餐饮店等企业加强卫生食品及消防安全,倡导诚信经营,加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引导游客遵循公序良俗、安全旅游、文明旅游。
深化文明旅游宣传。根据青海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在浩门镇金源广场开展了以“诚信经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在县高铁站、达坂山收费站、圆山观花台等重点景点景区发放文明旅游宣传手册15000余份,各大景区累计张贴海报1200余张,并督促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
提高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服务人员的岗位练兵,按季度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提高服务技能技巧,优化宾馆饭店接待环境,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提高管理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旅游商品研发企业外出考察、学习,鼓励旅游企业开发新、奇、特的旅游商品,打造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情、面向市场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