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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将建不文明游客“黑名单” A级景区可拒绝服务
2016/3/24 11:37:18 来源:大众网 [] [打印]

       近日,烟台市旅游部门出台《烟台市旅游行业开展“为文明点赞、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活动实施方案》,对游客的“文明出游”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旅行社、导游 开展“行前教育”,切实做好游客文明旅游工作。对不文明游客建立“黑名单”,对于上“黑名单”的游客,A级景区、文博院馆、团队旅游、星级饭店等可拒绝为 其提供服务。

       旅行团出发前要开“行前说明会”

       旅游团队 对于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至关重要,市旅游部门要求各旅行社在签约组团环节建立双重教育制度,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落实旅游团行前教育。“行前说明会”主要 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强化导游、领队 在旅游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和提醒责任,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 律法规及风俗习惯,及时提醒游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在旅游景 区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宣传活动,设立文明引导员,积极引导广大游客树立“做文明人、文明出游”理念,杜绝不良行为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 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做到出行游玩谦恭有礼。重点整治大声喧哗、乱丢乱扔、随意攀爬、乱写乱画、在禁烟场所吸烟、在禁拍地拍照等不文明行 为,使市民告别旅游陋习,自觉维护旅游秩序。

       “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要记录在案

       根据要求,为有效监管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我市推进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在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工作制度,及时发现情况,及时核实游客身份,主动劝阻纠正、主动报送信息,拒绝为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人员提供旅游服务,在实行实名制的A级景区、文博院馆、团队旅游、星级饭店中率先推行。

       开展不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相机,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拍摄各类不文明的行为,通过曝光等形式,组织市民进行讨论和反思,引导市民增强文明旅游意识。

(原标题:烟台将建不文明游客“黑名单”不文明?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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