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第三季度及“十一”期间涉旅行政处罚案件及相关数据的通知
旅办发〔2016〕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旅游局拟于“十一”假期结束后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各地执法办案情况。请各地收集、整理2016年第三季度及“十一”假期本辖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作出的罚款以上旅游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10月7日17时前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及《行政处罚决定书》(JPEG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邮箱 gls@cnta.gov.cn,文件名称统一为:XX省(区、市)报送行政处罚案件。
此通知及附件表格均可在中国旅游诚信网(http://qualitytourism.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表
2.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2016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杨010-65201339董超010-65201340)
附件:
(责任编辑:暮紫)